生物质颗粒-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Z61291HW04670009)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7月0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生物质颗粒: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绥芬河市昂国生物质燃料经销处(个体工商户),投标报价:55.6500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起,按照采购方要求分阶段供货;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绥芬河市艳林生物质燃料经销处(个体工商户),投标报价:58.2470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起,按照采购方要求分阶段供货;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绥芬河市彬超生物质燃料经销处(个体工商户),投标报价:58.3000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起,按照采购方要求分阶段供货;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绥芬河市昂国生物质燃料经销处(个体工商户))的项目负责人:张明春/;
中标候选人(绥芬河市艳林生物质燃料经销处(个体工商户))的项目负责人:于春影/;
中标候选人(绥芬河市彬超生物质燃料经销处(个体工商户))的项目负责人:姜全库/;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绥芬河市昂国生物质燃料经销处(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绥芬河市艳林生物质燃料经销处(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绥芬河市彬超生物质燃料经销处(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绥芬河市昂国生物质燃料经销处(个体工商户))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绥芬河市艳林生物质燃料经销处(个体工商户))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绥芬河市彬超生物质燃料经销处(个体工商户))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文件。联系人:温女士,电话 0467-6190120
三、其他
评审专家名单:陈淑荣、王璐、李卓,以上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若无异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即为中标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鸡西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西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立新矿后山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351875557
电子邮件:1774527765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山培新小区10号楼3号门市
联 系 人: 温女士
电 话: 0467-6190120
电子邮件: 1774527765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