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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绥芬河市对外联络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5日

第一部分  征集公告

绥芬河市对外联络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现公开征集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征集报名活动。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对外联络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

二、采购预算:总预算¥38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肆万元整),

年度最高预算¥1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四、服务内容:

采购方根据需求向供应商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履约期限与服务期:服务期3年(采用1 1 1模式,逐年签订合同,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供应商服务质量等方面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经评估合格后,执行续签合同。对于评估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约。)

六、服务地点:绥芬河市

七、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九、报名方式:

1.时间:20260526日起至2026年06月01日每日上午9时至16时0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如贵单位有意参加釆购报名活动,请于20260526日起至20260601日止,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在网上公告处下载报名材料,填写报名材料(填写附表1并提交附表2的相关材料,不得缺项)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xbdycgzx@163.com),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与项目名称。

3.说明:本次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采购承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绥芬河市对外联络办公室

地址:绥芬河市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451-56688918

 

 

 

注:本项目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绥芬河市对外联络办公室委托代发公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项目具体事宜请详见采购文件。



报名材料

附表1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人

 

其他联系电话

 

包号

 

邮箱

 

备注:

 

                                                                                           

                                                                                            

 

 

 

附表2

 

 

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附带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认为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的材料及公司简介。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务机关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