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和平支行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ZZ62290GC00080144
1.招标条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和平支行装修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和平支行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和平支行装修改造项目
2.2 工程地点: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和平支行(香坊区和平路14号)
2.3 项目概况:室内一层整体装修(装饰装修包括:装饰、电气、给排水、结构加固、消防电气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水系统、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IP对讲系统、综合布线、卷帘门、防盗门、防弹玻璃、防护舱等工程项目)。
2.4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2,341,786.83元(含税)
其中:装修工程(含结构加固)1,266,039.01元;消防工程310,902.53元;技防工程456,864.86元;物防工程199,272.00元;系统集成工程 108,708.43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上述各个工程报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给定的相应价格,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9 付款期限和方式:
(1)签定施工合同后,甲方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工程款;
(2)工程竣工、取得公安和消防验收合格手续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第二笔款项,为合同金额的30%;
(3)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审计结束后支付第三笔款项,金额为审计后金额的97%减去前两次已支付工程款的差。
(4)尾款根据竣工决算所确定的金额在质保期届满后一次结清。
2.10 工程质保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但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给排水、供电设施质量保修期为五年
2.11 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近3年(2023-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6)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提供承诺书)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0)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court.gov.cn/wenshu.html)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资质、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施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的社保(至少提供养老保险)。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员1人(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质量员1人(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同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的社保(至少提供养老保险)(如存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或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获取招标文件,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招标公告中所需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上传);请潜在投标人考虑完成在线注册、审核所需时间,确保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操作指引”选项中获取投标人操作手册或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要求授权代表为公司正式员工,近三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含五险)证明。)(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提供);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承诺书: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近3年(2023-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承诺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8)承诺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承诺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11)承诺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2)承诺书: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1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保险缴纳证明;
1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书、保险缴纳证明。
3.4 投标人须从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
5.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同步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同步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含五险)证明。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招标文件第 5.2 条要求完整提交对应身份及授权、社保佐证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当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jcw/index)上发布、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http://www.zzzb.net/)。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78号
联 系 人:侯思裕
联系电话:0451-5361869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孙晓丹、李海洋
电 话:0451-86785888转3013
电 子 邮 件:zzgjyw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