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青冈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青水发【2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青冈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招标编号:ZZ71826GC0001-0097
3、建设地点:青冈县
4、计划工期: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工期122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7、建设内容:水源井工程5眼;供水设备6台套;加压泵1台;变频设备46台套;厂房工程51座;净水工艺50处;消毒设备50台;输电线路4900m;变压器12台;井室4座;更换喷淋管1处;设备调试10处;更换水箱1处;更换供水泵1台;淤泥换填1处;输配水管网91513米。
8、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9、资金来源:地方自筹。资金由中标单位垫付,招标人三年内付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并具备保证本项目连续施工的财务保障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建造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项目管理人员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岗位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按需配备,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安全员需根据招标规模确定人数,满足《黑建安【2012】11号文》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报名时项目小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纸质版材料一致,同时应提供有效的小班子成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6年1-12月,2017年1-6月,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5、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6、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或截图(外省投标人提供)
四、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即投标登记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请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登记。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新资质证书可不携带原件,仅携带复印件即可,若复印件的二
维码不能扫描,将不予认可);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或截图(外
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9)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10)项目管理人员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岗位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安全员需根据招标规模确定人数,满足《黑建安【2012】11号文》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报名时项目小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纸质版材料一致,同时应提供有效的小班子成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6年1-12月,2017年1-6月,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11)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投标人在登记时间内登记,如提供的文件不合格、不齐全等,将不予登记;待补正、补全后须重新另行排序登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28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青冈县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51-81888888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青冈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