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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数据剥离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公告
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数据剥离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招标编号:ZZ40795FW041100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数据剥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40795FW041100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数据剥离采购

招标内容与范围:采购人按照集团公司工作部署,需要将营业收费系统中相关数据剥离移交给大连德泰水务环境有限公司,因该项工作仅能由营业收费系统原开发单位上海三高计算机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数据剥离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数据剥离采购项目:

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注: 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的,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等网站查询有违法失信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4月26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2024年04月28日08时45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42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单一来源谈判时间与地点:2024年04月28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详细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42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数据剥离采购项目”的公示

 

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数据剥离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数据剥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40795FW04110011   

采购内容及要求: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数据剥离采购。

采购预算:2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采购人按照集团公司工作部署,需要将营业收费系统中相关数据剥离移交给大连德泰水务环境有限公司,因该项工作系统涉及数据较多,剥离后需要进行完善的数据验证,以确保迁移工作完整无遗漏,迁移时间紧,且对迁移工作的成功率要求较高。如果选择其他供应商,可能会面临技术和服务难以保证的风险。为了确保业务流程顺利、系统运行稳定以及现有数据的完整性,采购原供应商进行系统剥离服务,能够为剥离后的功能和数据一致性提供更多保证。故仅能由营业收费系统原开发单位上海三高计算机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对于采购人的现有营业收费系统无可代替,鉴于服务商的唯一性及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拟按照单一来源采购。

上述这种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由唯一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上海三高计算机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国宾路36号1806室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       

联系人:王忠德、赵梓含    电话:0411-86897779-806

 

论证理由:采购人按照集团公司工作部署,需要将营业收费系统中相关数据剥离移交给大连德泰水务环境有限公司,因该项工作系统涉及数据较多,剥离后需要进行完善的数据验证,以确保迁移工作完整无遗漏,迁移时间紧,且对迁移工作的成功率要求较高。如果选择其他供应商,可能会面临技术和服务难以保证的风险。为了确保业务流程顺利、系统运行稳定以及现有数据的完整性,采购原供应商进行系统剥离服务,能够为剥离后的功能和数据一致性提供更多保证。故仅能由营业收费系统原开发单位上海三高计算机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对于采购人的现有营业收费系统无可代替,鉴于服务商的唯一性及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拟按照单一来源采购。

上述这种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由唯一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

 

 

 

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42号

联系人: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411-86897779-8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

联系人:王忠德、赵梓含

电话:0411-86897779-806

电子邮件:387568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